同一辆车不到半小时被查实两宗酒驾,是重复执法还是有人包庇?还是…
同一辆车在短短半小时内
被交警查获两宗酒驾
这样的事要不是亲眼所见
估计连交警蜀黍都会感到疑惑吧
但这样神奇的事情
的的确确发生在了市交警三大队的执法过程中
2019年5月8日,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。当晚21:25,交警三大队的一组酒驾整治小组在竹仔岗卡点查获车牌号为H23***的小轿车驾驶员蓝某洪涉嫌酒驾。
经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,蓝某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1MG/100ML,达到酒驾的标准,随后交警三大队对蓝某洪依法进行处理。因为蓝某洪未达到醉驾的标准,交警在暂扣其驾驶证后,要求其找一个有驾驶资格的人将车开回。后经现场警员核查,同车的一名准驾车型为C1且经呼气检测没有喝酒的人员将H23***小轿车开走。
事情到此原本应该结束了
但事有巧合
不到半个小时后
该辆H23***车牌号的小轿车
又被市交警三大队另一组酒驾整治小组
在迎宾大道卡点查获
不过这次被查获的不是蓝某洪,而是同行的曾某文。看到交警对曾某文进行酒精测试,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2MG/100ML,达到酒驾标准后,一旁的蓝某洪神情忧伤地向在场的交警道出了事情的原委。
蓝某洪说自己半个小时前在竹仔岗被查了酒驾,因为交警说酒驾按法律规定是不需要扣车的,所以车子就开回来了,而且本来是由另一个没有喝酒的朋友开的,但是朋友因为不习惯车子的性能,开到半路就换了同样饮过酒的曾某文开,心想交警在竹仔岗查酒驾,换一条路走应该就没事了,却没想到走哪都能遇到交警。
交警立即对蓝某洪批评教育
督促他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
同时要时刻对法律保有敬畏之心
针对曾某文酒驾的事实
交警也依法进行了处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心存侥幸
以为可以瞒天过海
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
朋友聚会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
但因此出现什么差池就喜剧变悲剧了
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
来,大家跟我一起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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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高新发布编辑部
资料来源 市交警三大队